20080411中油虧損的看法筆記 律言
這是在4月1日見到的新聞報導(原文在網站上可見到的版本是http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8/4/1/n2065832.htm,希望記者不是愚人節開個玩笑)。由報導內容來看,台灣中油在今年一個月將虧損的68億元裏,主要來自於油品煉製與行銷(43億元)、天然氣(40億元)、瓦斯(7億元),此外在探採、礦區投資、潤滑油等事業則盈餘約22億元。也就是說,六十八億元的虧損有一半原因是天然氣及瓦斯的虧損。在2月及3月的中油賠錢項目亦近似,但賠錢賣天然氣給台電亦是其中之一。記者在報導中寫得不錯,的確疑似「中油在背負台電的虧損」。所以該報導評論的觀點值得我們深思,如果僅漲油價且一次漲足(指補平之前中油的所有虧損),則這樣的整體虧損將是台電一部分的發電成本轉嫁到中油顧客。
個人更大的擔心是,在媒體報導520後將要有油價電價一次漲足的發展,那麼油價和電價的訂定,是否真能切實地針對油和電的用戶,真的作到使用者付費的價格設計。畢竟用電和用油者的構成不同,把該負擔的成本混為一談實屬不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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